簡介: 1945年,中央政府為迅速推動臺灣省行政,成立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」,隸屬於行政院下的臺灣地方最高行政機關,以原日治時期臺北市役所為辦公地點。1947年4月22日,經行政院第784次會議決議,成立「臺灣省政府」,仍於原址辦公。1949年國民政府遷臺;1957年6月29日,臺灣省政府疏遷至南投縣中興新村,行政院遷入原臺灣省政府大廈。至1994年7月29日,因應省縣自治法施行,省為法人單位,並由省民選舉出省長1名。從魏道明於1947年5月16日擔任首任省主席以來,至1994年12月19日第14任省主席宋楚瑜獲選首任首長為止,歷47年又218日。 歷任14任省主席中,有4位軍人主席,皆為一級上將,另10位文人主席。而14任主席在離開省主席職務後,有2位擔任總統、5位副總統、4位行政院長。臺灣首任省主席魏道明(1901-1978),自小聰穎,未滿20歲即赴法國留學。回國後執律師業於上海,與夫人鄭毓秀為租界華人力爭權益而名聲大噪。1928年擔任中華民國首任司法行政部長,為當時最年輕之部長。旋因表現優異,迭膺南京市長、行政院秘書長、駐法及駐美大使,立法院副院長等要職。 1947年臺灣發生二二八事件,國民政府為順應民情,平撫民心,將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組為臺灣省政府,並任命魏道明擔任首任省主席,自此主持臺灣省政1年7個月又20天(1947年5月16日至1949年1月5日)。任內提出「安定中求進步,進步中求繁榮」的口號,使政制走向常軌,並從事各項省政建設工作。 本年譜編纂採綱目體,為譜主的個人編年史傳,取材自《省政府檔案》、《省政府公報》、《省議會施政報告》、《中華民國大事紀》、《省政大事紀》、自傳、相關出版品暨報章雜誌或網路資料庫等,記述魏道明擔任省主席年代之省政建設、就任前及卸任後之重要事蹟。